八旬老人康某为阻止野猪破坏玉米,在自家玉米地架设电猫,致一男子意外触电身亡。警方此后搜查时,除了发现小麂和野猪等野生动物肉块外园十州,还搜出超过12公斤的爆炸物品。8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陕西太白县人民法院近期公开该案一审判决书,康某因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和非法狩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0年。此外,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方面,法院判决其赔偿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和生物多样性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损失共9709.71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资料图图据ICphoto
康某现年83岁园十州,系太白县人。判决书披露,他是一名退休工人,曾在太白县某公司上班,退休后一直在太白县某镇的老家生活。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6月30日晚,康某为阻止野猪破坏玉米,在自家玉米地架设电猫并通电。当晚,李某与妻子回家时,在穿越康某家玉米地过程中,李某意外碰触到电猫而触电死亡。次日凌晨零时,李某女儿报案。后经鉴定,李某系电击死亡。案发后,康某家属赔偿李某家属33万元,并取得谅解。
2023年7月4日,警方对康某家进行搜查时园十州,在康某家发现爆炸物品和野生动物肉块。其中,搜查出疑似软管炸药39管,56-1型发射管30个,散装火药、底火、导火索、拉火管、自制子弹以及自制爆炸装置等物品。经称量,从康某处扣押的56-1发射管、黑色软管炸药、红蓝塑料袋装黑色火药、白色塑料袋装细黑火药、拉火管、玻璃瓶装黑火药、底火净重共计12000余克。搜查出的爆炸物品系康某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先后以购买等方式获得的火药、发射管等,存放在家中供自己使用,主要用来炸鱼、打猎等。
此外,查获的3块动物肉块系康某于2022年秋季,在自家玉米地附近的山坡上,两次放置禁用的猎捕工具猎夹、猎套,捕获野猪、小麂各一只,后康某将捕获的野生动物带回食用,剩余的存放在自家冰箱。经鉴定,查获的动物肉块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小麂1只,普通野生动物野猪1只,共计价值3500元;小麂、野猪的生物多样性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分别为4700.38元、1509.33元,共计6209.71元。
法院认为,康某在公共区域违法私设高压电猫,应当预见对他人生命财产等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却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致他人触电死亡结果发生,应当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康某在自家长期非法储存软管炸药、56-1型发射管、散装火药等爆炸物品12000余克,属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康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捕野生动物2只,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康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康某及其家属案发后赔偿被害人家属33万元并取得谅解,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故意犯罪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康某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杀野生陆生动物,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秦岭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故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请求康某赔偿非法狩猎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生物多样性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损失,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
据此,今年4月30日,太白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康某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犯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同时,没收涉案的电容箱、捕鱼器等,对康某非法储存的爆炸物品交由具有处置职能的机关依法处置。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方面,法院判决康某赔偿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500元、生物多样性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损失6209.71元,并在县内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郭宇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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